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关于严格规范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切实防止司法腐败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和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严格规范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重要批示精神依法监督纠正“有权人”“有钱人”等罪犯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问题,深入查处此类案件背后的司法腐败案件,充分体现司法公正,提高司法公信力。近期,淮南市潘集区人民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会同区司法局对辖区内暂予监外执行和保外就医情况进行了一次专项检查。
通过检查发现,我区现有在教暂予监外执行和保外就医人员3人,其中暂予监外执行2人、保外就医1人。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对暂予监外执行和保外就医的犯罪分子,监管档案完备,措施得力,帮教组织健全。为了此次检查严格认真不走过场,我院又协助区司法局,于2017年3月14日上午,将上述三位监外执行罪犯,带到淮南市第一人民医院,对其身体进行了全面检查。同时针对这些罪犯文化程度不高,身体不好的特点,我们要求乡镇司法所在抓好日常监管的同时,做好他们的心理疏导,为全国两会顺利召开,做好社区矫正人员的维稳工作。(编辑:刘汉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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