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潘集区人民检察院
公告
潘检未民公告〔2023〕3号
本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淮南市威康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违规向不特定未成年人销售处方药,侵犯了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损害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规定,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提起诉讼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支持起诉。《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零六条规定,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受到侵犯,相关组织和个人未代为提起诉讼的,人民检察院可以督促、支持其提起诉讼;涉及公共利益的,人民检察院有权提起公益诉讼。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零六条、《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规则》第九十一条的规定发出公告,请拟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机关和社会组织,在本公告发出三十日内将有关情况书面反馈本院。
邮寄地址:安徽省淮南市潘集区齐云山路潘集区人民检察院
联系电话:0554-2168262
特此公告。
2023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