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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例涉未成年人滥用处方药民事公益诉讼案当庭宣判
时间:2023-12-1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231215日上午,由淮南市潘集区人民检察院提起的首例涉未成年人滥用处方药民事公益诉讼案作为全省检察机关观摩庭在淮南市潘集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淮南市潘集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肖琨作为公益诉讼起诉人出庭,淮南市潘集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朱琨担任审判长。省、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相关行政单位、媒体记者、药企及全省检察机关代表近70人旁听了庭审。

20238月,淮南市潘集区人民检察院在办理一起涉未成年人聚众斗殴案件时发现,案件背后隐藏着未成年人滥用某处方药的问题。通过进一步调查,该院发现,淮南市某药品零售企业在未见处方的情况下,违规向未成年人售卖处方药(右美沙芬,右美沙芬中枢镇咳药,抑制延髓咳嗽中枢而产生镇咳作用。可用于干咳,包括上呼吸道感染、支气管炎等引起的咳嗽)造成未成年人滥用处方药物,诱发刑事犯罪,严重危害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损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侵害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据向办案检察官了解,该处方药服用一定剂量会产生类似吸食毒品的效果形成依赖后必须专门戒除才能除瘾,危害巨大。

庭审中,肖琨检察长宣读了民事公益诉讼起诉书,指出被告应就违法向未成年人销售处方药的行为承担相应的民事侵权责任,诉请法院判决被告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公益诉讼起诉人通过多媒体形式全面出示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证人证言、专家意见等大量证据并围绕争议焦点进行充分论证。同时,阐述了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重大意义,希望通过此次庭审,倡导社会各界能够积极担负起未成年人保护的社会责任,共同在孩子和药瘾之间筑起“防火墙”,撑起安全伞,把好健康关,当好守护人。被告当庭反省自身的错误,并表示愿意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经审理,法院当庭宣判:支持检察机关提出的全部诉讼请求。

庭审结束后,安徽省人民检察院第九检察部在潘集区检察院组织全省未成年人检察条线工作人员召开了案件研讨会,与会人员围绕庭审观摩体会、未检综合履职工作的疑难问题及未检公益诉讼相关工作等进行了深入的交流讨论。

会上,安徽省人民检察院第九检察部副主任李庆松强调,要以“我管”促“都管”、以“主动”促“联动”、以“保护”促“发展”的理念办理未成年人案件,通过办理一个司法案件,堵住一个治理漏洞,规范一个行业发展,融合推进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以检察履职主动融入其他“五大保护”,实现诉源治理,树造典型,全方位推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保障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司法机关、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要力量,检察履职贯穿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全过程,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体现了检察机关立足检察职能,积极探索创新未成年人综合履职新路径,主动承担维护社会公益的责任与担当,积极彰显了检察机关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职责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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