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淮南市潘集区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
网站无障碍
首 页   近日关注   本院简介   检务公开   检察业务   党的建设   法律法规   检察风采   影像潘集   检察视频
当前位置:首页>>检务公开>>工作报告
【2019年检察院工作报告】2019年12月26日在潘集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时间:2020-04-10  作者:  新闻来源:SRC-589650058  【字号: | |

检察院工作报

——20191226日在潘集区第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上

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盛吉洋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9年主要工作情况

2019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也是检察职能调整、检察工作开启新篇的一年,在区委和市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下,我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努力做优刑事检察、做强民事检察、做实行政检察、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四大检察”稳健发展,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 推进平安潘集建设 维护全区和谐稳定

紧紧抓住影响全区大局稳定的突出问题,依法履行检察职能,全力维护全区社会和谐稳定全年共受理审查批捕128件165人,批捕102件127人受理审查起诉191件271人,提起公诉139件197人。

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依法打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稳定金融秩序和市场秩序,全年提起公诉45人。严厉打击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公民财产犯罪,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全年提起公诉6068人。严厉打击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犯罪,全年提起公诉1936人。加强与侦查、审判机关的协调配合,批捕法轮功邪教组织犯罪22。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提起公诉“黄赌毒”案件1820人。

强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强化责任担当,建立完善快捕快诉、线索移送、退查报审、协同办案工作机制,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全年共办理涉黑案件1件,涉恶案件5提起公诉5件,法院判决生效1件。办理的汪某某等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首要分子汪某某保护伞陈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办理的一起“套路贷”案件实现我区涉黑案件零的突破。坚持“破网打伞”“打财断血”双管齐下、双向发力,严格执行“两个一律”“三级签字背书制度”,加强协调配合,形成打击合力,全年共移送线索12条。

切实履行反腐争工作职能一年来,我院监检衔接配合顺畅互相制约机制有效落实,全年受理潘集区委移送职务犯罪案件4件,办理市院交办的职务犯罪案件1件。

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秉持“客观公正”的立场,严格履行法定职责充分转变办案理念,紧盯打击与保护的平衡问题,加强与区司法局、区法院的沟通协调,建立值班律师制度,统一执法尺度,积极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2019年我院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以来,全年适用率90%,位于全市前列。

二、 充分发挥检察职能 全力服务社会大局

坚决贯彻区委决策部署,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牢固树立大局理念,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体现到检察工作各方面,努力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持续推进信访维稳工作。推行温暖控申,重在化解矛盾纠纷,促进案结事了,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全年共接收来信23件,来访30,参与市院“大接访活动”12次,对接访的案件均妥善处理。积极办理司法救助案件,对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对象实施救助,及时发放救助金。

积极服务精准脱贫攻坚战。坚决整治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组织开展“美丽乡村检察行”活动,开展农村人居环境大巡查和护农助农大行动,对接精准扶贫。领导班子定期深入帮扶村走访村民,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并为包保村提供资金支持,全年向三个包保村投入扶贫资金15万元。

着力解决群众关切的民生问题。加大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力度,坚决惩治破坏生态环境犯罪,守护绿水青山,保护共同家园。批捕非法采矿案件24人,污染环境案件24人,提起公诉非法采矿案件429人,污染环境14人。开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专项监督活动,聚焦校园食品、网络外卖等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督促辖区内18家无办学许可证又从事集中供餐行为的幼儿园进行整改。开展公益诉讼“回头看”专项活动,实地查看我区被非法占用耕地复垦情况。

高度重视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全面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关注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开展“以携手关爱、共护明天”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学生代表走进检察机关,深入分析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由检察长担任法治副校长,开展“法治进校园”集中宣讲,协同教育主管部门,排查校园安全隐患,增强学生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观念。

积极护航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全面落实中央关于保护民营企业的决策部署,开展辖区内民营企业走访活动,问需求、保权益、促发展。转变办案理念,审慎采用强制措施,对黄某某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作出不逮捕决定,挽救了一家濒临破产的民营企业,为我区营造良好经商环境。

三、增强检察监督实效 维护司法公正公信

牢牢把握宪法定位,抓好法律监督主责主业,推进法治潘集建设,努力当好公平正义的守护者,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强化刑事诉讼监督。加强对公安机关侦查活动监督,全年共监督立案3件,监督撤案4件,追诉漏罪6人,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2份,制发刑事检察建议11件。全年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10完成对8名符合特殊身份条件人员特赦工作的检察监督。加强对刑事审判活动的监督,参与重大案件庭前会议,落实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制度,严格审查刑事判决、裁定,立足监督纠正适用法律错误、量刑畸重畸轻等问题。

实化民事行政诉讼监督。认真履行民事行政检察职能,重点纠正裁判不公、程序违法、虚假诉讼等问题,开展对人民法院诉讼监督、民事审判程序和执行监督坚持裁判结果监督和审判程序监督并重全年共办理民事监督案件8件;积极督促行政机关履职尽职,办理依法监督行政案件6件。全年发出民事行政察建议11份。

优化检察公益诉讼。高度重视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保护公益诉讼工作走在全省前列,在全国检察机关中具有一定影响。全年受理公益诉讼案件6件,其中4污染环境刑事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2件非法炼铅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设立公益诉讼账户,用于生态修复费用的缴存,目前已缴存生态修复费用300余万元。办理的淮河流域安徽段非法采砂第一案——汪某某等人非法采矿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作为全省观摩庭在市中院开庭审理。最高人民检察院组织20名驻豫、陕全国人大代表实地考察我院公益诉讼工作开展情况,给予了“有力度、有创新、有效果、有情怀、有眼光”的高度评价。

探索刑民一体化机制。充分发挥检察一体化优势,提高办案质效。严格落实《潘集区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线索移送机制》,对办理刑事案件中发现的公益诉讼线索及时移交民行部门,全院一盘棋,共同推动公益诉讼工作健康发展。全年共移送线索6条,均由民行检察部门起诉并全部得到法院支持。

四、强化检察机关政治属性 聚焦检察能力提升

牢固树立“法治工作是政治性很强的业务工作,也是业务性很强的政治工作”,把政治建检贯穿到检察工作各个层面,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深化改革创新,全面提升检察能力,打造一支适应新时代更高要求的检察队伍。

加强政治能力建设。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任务,组织全员轮训和专题网络培训。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提高干警政治站位,保证检察队伍绝对忠诚。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牢牢把握“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的总要求,认真部署,抓好主题教育各项工作落实。

坚持素质兴检,提升队伍素能。组织开展全员轮训、外出交流学习、专题实训和网络培训等21场次,参训300余人次。积极开展爱国主义及党性教育活动,开展“道德讲堂”活动,开展全民健身、专题讲座活动,营造良好氛围,帮助干警牢固树立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理论调研,深化文化育检,全面提升干警综合素养3篇论文入选国家级论坛。 

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检察官办案责任制不断完善,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及工资制度逐步健全,检察人员职业保障政策基本落实。完成内设机构改革,确立四部一室的格局,合理配备办案力量,实现“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严守党的纪律规矩。认真开展“三个以案”警示教育,狠抓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两个责任”和“一岗双责”,严守各项检察纪律,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检察人员八小时外行为禁令》,开展警示教育活动,规范检察人员执法办案、对外交往、检风检纪、警车使用等行为,狠抓正风肃纪。组织干警参观廉政教育基地、烈士陵园,以感同身受的方式帮助干警筑牢职业道德防线和廉洁自律底线,保障队伍健康发展。全年无干警违法违纪现象。

狠抓意识形态工作。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落实最高检关于办案过程中做好意识形态风险防控的部署,及时进行办案各环节风险评估。加强网络意识形态管理,及时跟进、妥善处理媒体关注的涉检舆情。

、自觉接受监督 确保检察权依法公正行使

监督者更要自觉接受监督,坚持将检察权置于人民监督之下。

坚持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服从服务全区中心工作,重要工作部署、重大案件主动向区委、人大请示汇报。积极配合人大组织的专题调研和执法检查,今年我们向区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了刑事检察和公益诉讼工作情况。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重要工作、重大改革举措和案件及时向区委汇报,将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落到实处。

自觉接受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主动向政协通报检察工作情况,邀请政协委员参加座谈、调研,认真听取意见。深化检务信息公开,坚持检察开放日、案件公开审查制度,全年共举办3次“检察开放日”活动,举办案件公开听证会1次。建成以微博、微信、今日头条、一点资讯为一体的“两微两端”新媒体宣传矩阵,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检察机制,提高执法办案透明度和司法公信力。全年公布法律文书400余份,案件信息280条,报送信息73份,发布微博780条、微信108条、今日头条98条,拍摄四部专题宣传片。

强化内部监督制约。深入推进案件集中管理工作,以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为平台,进一步强化案件流程监控及质量评查,加强对各业务部门之间、执法办案各环节之间的监督制约,确保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

、加强基层基础建设 提升检务保障能力

坚持以执法办案为目标,以科技强检为引导,不断强化基层基础建设,推进智慧检务建设。

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强化科技对检察工作的支撑力,在原有办公、办案条件基础上,不断改善办公环境。以司法办案为中心,引导干警学习和使用现代科技,努力强化科技对检察业务的推进作用

推进智慧检务应用。“智慧检务”为目标,不断提升我院检察工作智能化水平。设置12309中国检察网网络平台,开通了集受理控告申诉、法律咨询、案件信息公开和接受外部监督于一体的检察服务平台。加快建设206系统应用”,做好配合和统筹,全面推进智慧检务建设。

回顾过去一年的检察工作实践,我们深刻认识到,检察工作只有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才能保持正确的方向。一年来取得的成绩是区委和上级院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的结果,是区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区检察院,向关心支持我院发展的各位领导和社会各界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服务大局能力有待提升;二是法律监督的方法和力度还需进一步创新和加强;三是检察队伍的整体素能仍需进一步提高。上述问题,我们将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2020年工作计划

各位代表,2020年,区检察院将在区委、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牢牢把握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立场,紧紧围绕“讲政治、顾大局、重自强、谋发展”的总体要求,强化自身监督,深化检察改革,强力推进“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不断为五大发展美好潘集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自觉在淬炼忠诚检察上凝心聚力。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强化理论武装,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提升做好新形势下意识形态工作的能力,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持续巩固和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增强守初心担使命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新期待。

是坚持在强化检察监督上履职尽责。切实转变思想观念,坚持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进一步提高履职能力,正确运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全面落实高检院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尊重和保障律师职业权利,切实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被害人合法权益。继续推进“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每一个案件都要坚持最高质量标准,不断提高检察公信力和满意度。

是主动在促进经济发展上彰显担当。坚持立足大局,紧紧围绕委决策部署,深化服务举措,切实增强保障全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精准度和有效性。积极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主动发扬、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落实好“温暖控申”。充分运用刑事检察职能和公益诉讼职能,助力打好“三大攻坚战”。主动服务民营经济,落实好中央关于保护民营经济发展的决策部署。

四是着力在决胜扫黑除恶上狠下功夫。2020年是扫黑除恶决战决胜的一年,持续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要在“破网打伞”“打财断血”上再下功夫,提高办案效率,强力打击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黑恶犯罪,针对欺行霸市、“黄赌毒”、“套路贷”、网络黑恶势力等十大行业领域进行专项整治和重点打击,紧盯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不放,坚决把黑恶势力打深打透,不获全胜绝不收兵。

是继续在筑牢检察队伍上聚焦用力。引导检察人员进一步增强党性修养和党纪观念,切实提升检察队伍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准。加强业务素质能力建设,深入推进教育培训,着力提升执法办案的能力和水平。坚持全面从严治检,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狠抓纪律作风建设,增强干警的廉洁从检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努力打造一支过硬检察队伍。

六是坚持在接受外界监督上主动有为。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汇报工作,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群众的沟通,认真办理议案、提案和建议,进一步完善民意征求、收集、处理和反馈机制,强化检务公开,落实阳光检察,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里,我院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下,认真落实本次人大会议的各项决议,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坚定信心,忠诚履职,为建设五大发展美好潘集做出新的贡献!

谢谢大家!

 

 

 

 

 

 

 

 

 

*羁押必要性审查:新刑诉法第九十三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仍应当对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建议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有关机关应当在十日以内将处理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

*认罪认罚从宽:认罪认罚从宽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对于指控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检察机关的量刑意见并签署具结书的案件,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公益诉讼公益诉讼包括民事公益诉讼和行政公益诉讼。检察机关在履行职责中发现污染环境、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在没有适格主体或者适格主体不提起诉讼的情况下,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检察机关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国有资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造成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由于没有直接利害关系,没有也无法提起诉讼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一号检察建议: 2018101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向教育部发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认真分析办理的性侵幼儿园儿童、中小学生犯罪案件,针对校园安全管理规定执行不严格、教职员工队伍管理不到位,以及儿童和学生法治教育、预防性侵害教育缺位等问题,提出三项具体建议。因这是最高人民检察院首次直接向国务院组成部门发送检察建议,也是最高人民检察院首次发出的社会治理创新方面的检察建议书,编号为一号,故称为“一号检察建议”。

*温暖控申:2018年,安徽省检察机关全面推行一张笑脸、一杯热茶、一个明确答复的温暖控申模式,打造一站式检察服务新平台,树立让当事人只跑一次的理念,倾听基层的声音,化解棘手的矛盾,努力为群众提供优质的检察体验。

 
  检务公开
领导成员
部门机构
工作流程
工作报告
新闻发布会
预决算公开
人员信息
检务须知
申诉审查
潘集区检察微博二维码
潘集区检察微博二维码
潘集区检察微信二维码
潘集区检察微信二维码
潘集区今日头条二维码
潘集区今日头条二维码
友情链接
无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