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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检察院工作报告】2024年1月4日在潘集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时间:2024-03-1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检察院工作报

——202414日在潘集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上

潘集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3年工作回顾

一年来,潘集区检察院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区政府、区政协及社会各界的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党的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守正创新、开拓进取,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成效、实现新突破。

一、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在坚守初心使命中强化政治自觉

引导检察干警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增强全体干警胸怀“两个大局”、牢记“国之大者”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一)淬炼绝对忠诚的政治品格。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扎实推进第二批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坚持以党的最新理论武装头脑。紧紧围绕“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的总要求,常态化开展集中学习+自学,引导全院干警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围绕省委“思想大解放、环境大优化、能力大提升、作风大转变、任务大落实”的工作要求,形成7项有效举措,将主题教育部署要求全面融入检察工作实际。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脱薄争先、非法煤矸石堆场整治等重大事项、重要案件及时向区委政法委请示报告,全年专题汇报检察工作5次。

(二)以更高的政治站位抓好基层党建工作。找准党建与业务工作的结合点、切入点,争创“先锋领航 法耀检辉”党建品牌,推动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获评潘集区先进基层党组织、潘集区“双强”党支部荣誉称号。进一步完善和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全年召开党员大会4次,党组成员联系党支部9次,充分发挥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带头示范作用。牵头区直第五党建联盟,常态化开展“党员活动日”9次,“党建猜灯谜”活动被纳入全区优秀主题党日案例名单。

(三)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全年专题研究意识形态领域工作3次。接受区委、省、市检察院意识形态督查3次,严格落实区委关于意识形态领域发文“三审制”,妥善处理媒体关注的涉检舆情。

二、依法能动履职,在法治潘集建设中凸显检察担当

聚焦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的重大责任,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一)坚决维护地区安全稳定。牢固树立国家总体安全观,依法保障地区和谐稳定。全年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179件254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417件571人。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打早除小”工作,受理审查起诉黑恶案4件12人。从重打击“黄赌毒”犯罪案件21件32人,依法严惩我区首例组织未成年人卖淫案,主犯梁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八个月。办理吴某华抢劫案,指派检察官赴异地开庭,推动三十年陈案办结,体现温情司法。

(二)正确适用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积极适应量刑规范化、精准化要求,推动认罪认罚速裁程序适用。2023年以来,我院认罪认罚适用率91.9%,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271人,确定刑量刑建议采纳率97.56%,居全市第一。建议法院适用速裁程序审理案件91件,占比43.3%,同比上升20%。在办理轻刑案件时,注重听取双方当事人意见,积极促成和解,对情节轻微案件不起诉78人。

(三)保持惩治腐败犯罪高压态势。积极参与反腐败斗争,审查起诉职务犯罪案件4件5人,其中司法工作人员渎职犯罪案件2件3人。关注人民群众身边的小案,办理村干部王某祥贪污案,经起诉依法被判处有期徒刑,涉案赃款16万元全部追回。深入推进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精准办理王某滥用职权、受贿一案,办案过程中能动履职,追加起诉洗钱罪2件2人,获法院判决支持,被授予安徽省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三年行动先进集体。

(四)能动参与社会治理。依托“府检联动”工作机制,聘任12名特邀检察官助理,紧盯潘集社会治理问题,制发检察建议38件,创历史新高,助力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扎实开展“双提升”工作,区检察院上半年安全感、满意度调查为100%。选派优秀青年干警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开展法治宣讲80余次,举办10期青年检察官讲堂,让法治观念深入人心。一名干警荣获全省普法宣传先进个人,青年检察官讲堂获评淮南市“全民终身学习品牌”。

三、聚焦中心大局,在地区高质量发展中贡献检察力量

牢牢把握法律监督机关的宪法定位,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在法治轨道上维护稳定、促进发展、保障善治。

(一)助力地区金融安全。依法惩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守好经济安全法治防线。办理“壹汇环球”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件,起诉4件4人,涉案金额达1.8亿元。开展打击电信网络诈骗专项行动,审查起诉55件85人,批准逮捕涉缅北电诈犯罪5人。

(二)助力美丽潘集建设。持续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以检察履职守护美丽潘集。开展船舶污染治理专案工作,制发诉前检察建议6件,全部获得采纳并整改落实到位。创新“四大检察”协同履职,开展煤矸石堆场整治检察监督专项活动,恢复被占用土地39000余平方米。督促相关行政机关对违法行为人作出行政处罚45万余元,推动矸石生产企业、村民委员会及土地承包人全部参与到煤矸石堆场整治工作中来,形成合力,破解潘集区“煤矸石之困”。该专项活动受到省、市检察院高度评价,省委政法委、省委宣传部组织“政法综治江淮行”到我院专题采访,相关经验被《安徽日报》《安徽法治报》刊发。

(三)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做实对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保护,把企业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保护落到实处。全年审查起诉侵犯企业利益犯罪案件8件,监督撤销涉企经济犯罪长期“挂案”3件,“企业家约见检察长”14人次,与田集电厂开展为期三个月的“检察官进企业百日体悟”专项活动,真正做到以检察职能护航地区企业发展。依托《长三角区域检察协作工作办法》,开展跨省异地协作、侦查启动协作等前沿办案模式,在办理吴某思、江某光假冒注册商标案过程中,委托涉案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协助成立第三方监督考察小组,入驻涉案企业开展合规整改,均通过验收。

四、突出司法为民,在提升群众法治获得感上彰显检察情怀

牢记人民检察为人民,在办好检察为民实事中践行人民至上。

(一)扎实维护特殊群体合法权益。持续开展“检察蓝”助力解决农民工讨薪专项行动,办理4起支持起诉案件,将欠薪争议导入法治化解轨道。践行“枫桥经验”,设立“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接访窗口,将“温暖控申”放在心上、落在实处。坚持在办案过程中做实女民事权益保护工作,在排查线索时发现征收社会抚养费相关案件,建议法院解除11名妇女限制高消费令,并获得支持。充分发挥司法救助在弱势群体领域的保护作用,办理司法救助案件10件10人,其中救助困难妇女6件6人、未成年人3件3人,累计发放救助金12.4万元,案件质效居全市前列。

(二)以法治力量保护未成年人。扎实履行修订后的《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赋予检察机关的更重责任,坚持依法惩治与教育保护相结合。受理涉未成年人案件21件33人,附条件不起诉16人;对侵害未成年人的案件,逮捕率100%,起诉率100%。将综合履职作为护航重点,形成“六个一”工作机制,全年开展综合履职8件。针对未成年人滥用“右美沙芬”处方药问题,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在全市开展预防未成年人药物滥用专项整治行动,共计检查药品零售企业688家,整改问题81条,立案51件。依法对涉案药企提起该领域全省首例民事公益诉讼,法院经审理后当庭宣判,支持检察机关全部诉讼请求。省检察院将该案作为省级观摩庭,省、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全市药品销售企业代表旁听庭审,并给予高度评价。

(三)用心做好群众信访工作。狠抓信访案件实质性办理,坚持诉源治理,全年共接收各类来访58件次,其中12309来电12件。院领导包案办理首次信访案件9件,包案办理率100%。严格贯彻最高检“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工作要求,确保群众信访“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不断提升回复答复质效。成功化解市委政法委交办的2件涉检信访积案,推动案结事了,让公正可感受、被认同。

五、强化法律监督,在维护公平正义中体现检察作为

扎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充分发挥融入式监督的优势,一体推进执法司法监督制约机制建设。

(一)秉持客观公正立场,提升刑事监督质效。强化刑事检察监督职能,全年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45件,纠正漏捕漏诉24人,监督立案12件,监督撤案20件,均获得采纳,实现精准有效监督。提起刑事抗诉2件,抗诉率位居全市首位。对社区矫正对象开展常态化巡查检查,监督纠正违规情形16件次,收监执行4人。开展强制医疗执行监督2件次。深入开展“雷霆2023”专项监督行动,督促4件涉财产刑职务犯罪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已执行到位736万元。

(二)强化精准监督,做实民事行政检察。全年共办理民事、行政监督案件128件,其中,民事检察案件70件,同比增长114.3%;行政检察案件58件,同比增长140.9%。深入落实最高检“五号检察建议”和省检察“三号检察建议”,重点强化对虚假诉讼的监督治理排查虚假诉讼案件线索80余条发出再审检察建议3件甘肃省检察院专程赴我院学习交流,对我院民事检察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

(三)推动双赢多赢共赢,拓展公益诉讼检察。牢记党和人民嘱托,扎实履行“公共利益代表”职责。全年办理公益诉讼案件92件,同比增长31.4%,检察建议采纳率100%,公益诉讼质效持续提升。办理非法狩猎公益诉讼案件21件,追缴生态修复金153万余元,有效维护区域内生态平衡。开展民间借贷利息缴纳专项监督工作,向相关单位制发检察建议5件,督促对案件涉及的个人所得税依法予以征缴,从源头上解决民间借贷案件执行领域存在的国家税收流失问题。

六、加强基层基础,在现代化发展中释放检察活力

在改革中破解难题、在创新中谋求发展,推动基层各项工作不断向更高层次迈进。

(一)狠抓纪律作风建设。持续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狠抓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强化对干警的日常监督管理和警示教育,开展为期三个月的纪律作风专项整治,全年常态化督查13次,就酒后驾驶等纪律作风问题开展重点督查,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按照主题教育部署,深入剖析反面典型案例,引导干警以案为戒、防微杜渐、警钟长鸣。重点加强对“一把手”及领导班子的监督,领导班子之间开展谈心谈话24次。紧盯“三个规定”填报,全年全院共填报48次,数量居全市前列。以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为平台,强化案件流程监控及质量评查,加强执法办案各环节之间的监督制约,确保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全年无干警违纪违法现象发生。

(二)抓实基层基础建设。强化班子建设,推动人员梯队结构渐进优化,班子平均年龄较去年底降低6岁,80后中层干部占比86%,着力打造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检察队伍。依托“四项品牌”建设,确定员额检察官及青年干警报送年度条线目标任务,年底实行“账单式”总结。营造积极向上的学习成长氛围,干警撰写理论文章在国家级媒体刊发1篇,省级媒体刊发8篇,2人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调研骨干。一年来,我院1名干警被授予检察业务对口援助皮山县先进个人,13名干警荣获市级以上荣誉,2名干警荣立个人三等功。

(三)抓好数字检察建设。积极推动检察工作现代化,开展大数据赋能检察工作。一年来,我院依托检察大数据平台,推送案件线索70余条,成案50余件。派员参加全省检察机关第二届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竞赛,并获“优秀奖”,全市检察机关打造的3个数据模型中,2个系我院报送。省、市检察院数字检察指导组到我院专项调研工作。

各位代表,一年来,我院向区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检察履职情况、民事、刑事执行监督等工作,根据审议改进工作。始终注重做细代表委员联络工作,全年联络人大代表、政协委员89人次。邀请103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案件听证、庭审观摩、检察开放日等活动。自觉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举行各类听证55件次,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检察工作150余人次。加大对微信、微博、门户网站、今日头条等新媒体宣传矩阵的管理,全年发布微博871条、微信1555条、今日头条1884条,打造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检察,提高执法办案透明度和司法公信力。

今年,在全市检察机关69项核心业务数据中,我院有65项数据排名前三,其中,50项数据排名全市第一。20233月,经最高检确定,我院顺利脱离全国相对薄弱基层院序列。20238月,我院工作经验被省检察院评为“全省检察机关基层院建设典型经验”。

一年来,我院各项检察工作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区委的坚强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区政府、区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与支持。在此,我谨代表潘集区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我院各项检察工作仍存在困难和不足:一是在司法为民的追求上,满足人民群众新需求的措施还不够全面;二是在服务大局的过程中,创新履职的方式方法还有待进一步挖掘;三是在检察队伍的建设上,打造复合型人才的力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大。对此,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认真研究,努力加以解决。

2024年工作安排

2024,基层检察工作面临新形势、新机遇、新挑战。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坚持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服务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踔厉奋发、勇毅前行,扎实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努力为加快建设现代化美好潘集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把牢方向,以毫不松懈的决心推动政治建检。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一切工作首先“从政治上看”,将“讲政治”与“抓业务”深度融合,不断增强政治意识、把牢政治方向、强化政治担当。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不断运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指导实践,引导干警持续强化理论武装。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

二、聚焦大局,以守正创新的恒心推动主责主业。坚持以更实举措促进地区发展,以基层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潘集地区现代化。践行人民至上的价值理念,坚决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助力乡村振兴。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为打造更优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检察保障。主动回应群众诉求,扎实做好信访维稳、司法救助等工作,用心用情办好群众身边每一个“小案”,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三、善于监督,以坚定不移的初心推动司法为民。牢固树立双赢多赢共赢、能动司法等理念,努力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勇于自我监督,促进“四大检察”“十大业务”融合发展、一体推进。持续加强“府检联动”工作,赋能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深化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提升刑事检察监督质效。全面加强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强化精准监督。加强重点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忠实履行公共利益代表的职责使命。

担当务实以久久为功的耐心推动队伍建设深入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持续夯实基层发展基础。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检,坚持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坚持人才强检,赋能数字检察,以创建检察工作品牌为抓手,激发检察人员内生动力,努力锻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新时代检察铁军。

各位代表,奋斗路正长,行者方致远!新时代新征程,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本次大会决议,提振信心、真抓实干、勇毅前行,为全面建设现代化美好潘集贡献检察力量!

*四大检察:最高人民检察院张军检察长2018年在全国检察长会议上首次提出,要做优刑事检察、做强民事检察、做实行政检察、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实现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全面平衡充分发展。

*十大业务:检察机关“十大业务”,指普通刑事犯罪检察业务、重大刑事犯罪检察业务、职务犯罪检察业务、经济金融犯罪检察业务、刑事执行和司法人员职务犯罪检察业务、民事检察业务、行政检察业务、公益诉讼检察业务、未成年人检察业务、控告申诉检察业务。

*综合履职:检察机关全面推开、持续深化未检业务集中统一办理,促进“四大检察”融合发展,能够打破传统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在职能、范围、运行上的思维定式和固有流程,通过更加契合未成年人案件特点的多维度、集成式、系统性履职方式,提升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水平。

“六个一”:预防校园欺凌专项行动以编发一系列宣传品,组织一次巡回模拟法庭,讲授一堂家庭教育指导课,举办一次检察开放日,开展一次万人签名,形成一套工作机制的“六个一”工作为重点,多维度、多角度、全方位进行专项整治,营造不敢为、不能为、不想为的校园欺凌防治良好氛围,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校园欺凌治理格局。

“三个规定”:《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对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情况,司法人员应当全面、如实记录,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以组织名义向司法机关发文发函对案件处理提出要求的,或者领导干部身边工作人员、亲属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司法人员均应当如实记录并留存相关材料。

“五号检察建议”:2020年7月,为进一步强化对虚假诉讼的检察监督,对全国虚假诉讼监督情况进行调硏,认真剖析案件数据,针对人民法院防范与制裁虚假诉讼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最高检向最高法发出检察建议书。该检察建议包含虚假诉讼认定标准、程序处理、协调配合、问责制度等方面内容。

“三号检察建议”:是指针对虚假诉讼案件办理过程中全省法院需要关注和解决的共性问题,推动深层次违法问题源头治理,2019年12月26日,安徽省检察院向安徽省高级法院发出皖检建【2019】3号检察建议,建议其采取有效措施,协同推进相关工作。省检察院“三号检察建议”是全国首例由省级检察院制发的虚假诉讼治理性检察建议,其创新做法受到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充分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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