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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集区人民检察院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时间:2019-02-22  作者:  新闻来源:中国普法网  【字号: | |

一、2019年本单位“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目

预 算 数

  计

19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接待费

1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18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

18

          公务用车购置费

 

 

二、2019年本单位“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本次公布的“三公”经费预算为部门汇总数。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1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8万元。“三公”经费较上年预算增加4万元,具体原因是因19年度办理案件等相关需要,对公务用车需求增大,预算增加。“三公”经费预算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经费使用严格按照《淮南市市直党政机关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淮财行政〔2014〕65号)相关规定执行。

(二)公务接待费预算1万元,主要用于相关单位业务往来等公务往来支出。经费使用贯彻落实党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30条规定和市委40条规定,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中发〔2013〕13号)和《中共淮南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坚决整治三种“顽症”切实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的若干规定(暂行)的通知》(淮纪〔2013〕27号)规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1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1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公务,办理案件等支出。经费使用严格按照中央、省和市有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制度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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