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潘集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
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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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 算 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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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 算 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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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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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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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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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出国(境)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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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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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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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接待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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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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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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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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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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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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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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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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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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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用车购置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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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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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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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淮南市潘集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8万元,支出决算为9.56万元,完成预算的53.11%,决算数小于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一是根据潘集区2021年度预算编制要求,每辆公车运行维护费用为3万元。我院共6辆车,应编制18万元预算;二是因潘集区财政紧张,我院节约各项成本、厉行勤俭,严格压缩各项费用开支。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淮南市潘集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9.56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与2021年度预算相比,减少0万元,下降0%,原因是2021年度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计划。故2021年淮南市潘集区人民检察院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累计出国(境)0人次。经费使用严格按照《淮南市市直党政机关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淮财行政〔2014〕65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2.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 与2021年度预算相比,减少0万元,下降0%,原因是2021年度未安排公务接待计划。故2021年淮南市潘集区人民检察院国内公务接待共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人次)。经费使用贯彻党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市委市政府有关具体要求,严格执行《淮南市市直机关公务接待费管理暂行办法》(淮财行政〔2014〕581号)相关规定。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56万元,与2021年度预算相比,减少8.44万元,下降46.89%,下降的原因:一是根据潘集区2021年度预算编制要求,每辆公车运行维护费用为3万元。我院共6辆车,应编制18万元预算;二是因潘集区财政紧张,我院节约各项成本、厉行勤俭,严格压缩各项费用开支。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1年度预算相比,减少0万元,下降0%,原因是2021年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56万元,与2021年度预算相比,减少8.44万元,下降46.89%,下降的原因:一是根据潘集区2021年度预算编制要求,每辆公车运行维护费用为3万元。我院共6辆车,应编制18万元预算;二是因潘集区财政紧张,我院节约各项成本、厉行勤俭,严格压缩各项费用开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包括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主要用于检察业务日常办案、办公等。截至2021年12月31日,淮南市潘集区人民检察院机关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